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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信莹律师,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应届考取司法官特考,任职当时为最年轻法官。担任法官职务九年,期间历任民事庭、民事执行处及刑事庭法官,司法审判实务经验丰富,曾以宪法解释方式首件判决立法委员贿选当选无效,并获司法院公费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法学硕士。 1998年辞任法官后,陈信莹律师与父亲陈志雄律师共同执业,承办多起重大之公司经营权争夺、重整、破产、工程案件,以及类型复杂之民事、商事与家事争议。 2009年获邀担任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长,同时兼任元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及元大证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国际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 2016年加入理律法律事务所之后,陈信莹律师承办多件备受瞩目之民事、商事与家事诉讼案件,以及金融争议之调处、仲裁与诉讼程序,成功维护客户权益。陈信莹律师专精各式争端解决领域,并对营业秘密、法令遵循、契约审核、公司法务咨询有丰富经验,深获客户信任。 陈信莹律师亦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与讲学、著作,曾参与2018年「公司法全盘修正」,及现任法务部「民法债编研究修正小组」委员;曾担任司法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民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监事与裁判实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此外,自2017年起陈信莹律师即与父亲陈志雄律师在台北律师公会共同讲授带状课程系列之「诉之声明及其相关法律问题之实务案例介绍」,并合着有同名书籍以及「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裁判费暨执行费等之计费标准」书籍,期能与时俱进,教学相长。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 (1996)
国立台湾大学法学士 (1988)
民事法;民事程序法;企业;金融相关法令;工程法;诉讼/仲裁
中华民国仲裁协会仲裁人
法务部「民法债编研究修正小组」委员
2018年「公司法全盘修正」专案
司法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委员
元大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长
【任职元大金控法务长同时兼任下列公司职务】
元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
元大证券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国际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元大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察人
陈志雄律师事务所律师
台湾新竹、桃园、士林地方法院法官
台北市政府采购申诉审议委员会委员
台北市建筑争议事件评审委员
台北律师公会常务监事
台北律师公会裁判实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民事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专利代理人资格 (2002)
律师资格 (1996)
中文、英文、闽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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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律師24卷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