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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海關自2014年10月1日起提供線上申辦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
台灣已制定相關規範有效執行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之邊境保護措施。尤其海關對於智慧財產權侵權貨品之查緝,同時包括進出口貨品,不限於進口貨品。
依據商標法及著作權法,以及「海關執行商標權益保護措施實施辦法」及「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及著作權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商標權人或著作權人於發現特定或非特定進出口貨物有侵害其商標權或著作權之虞時,得檢具相關資料向財政部關務署請求檢舉、提示保護,以作為邊境查緝之參考;提示保護期限每次以一年為限,屆滿前亦得申請延長一年,於商標權或著作權有效期間內,延長之次數沒有限制。然而未於限定期限內申請延長時,則需重新提出提示申請。
先前相關作業僅得以紙本申請,目前為達電子化政府及以服務民眾為導向之目的,自2014年10月1日起,商標權及著作權邊境管制之檢舉、提示保護及申請延長提示保護,除受理紙本申請外,另同步提供線上申辦作業。
至於專利權的部分,依據專利法及「海關配合執行專利及著作權益保護措施作業要點」,專利權人(含專屬被授權人)主張特定之進出口貨物侵害其專利權,經先向法院聲請禁止該貨物進出口而獲裁判准許時,海關將於收受法院之執行通知後協助執行。
智慧財產權邊境管制之檢舉、提示保護及申請延長提示保護線上申辦入口網為「關港貿單一窗口CPT」專屬網站(http://portal.sw.nat.gov.tw/PPL/)之「簡易申辦」之「智慧財產」欄位。